創想三維(Creality,03388.HK)上市文件曾披露,公司涉及一宗在美國進行的專利侵權訴訟,涉案產品包括CR-Scan 01及CR-Scan Lizard兩款3D掃描器。公司其後於6月發出澄清公告,重申考慮涉案產品銷售規模及訴訟法律顧問的評估後,預期案件不會對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響。
然而,案件在公司上市後再有新的程序及專家證據發展。與此同時,公開資料亦顯示,涉案產品在公司目前披露的2023年至2025年銷售期之前,已有一定市場活動。這些變化並不代表法院已裁定創想三維侵權,更不能據此預測最終賠償,但至少帶出一個值得市場重新審視的問題:支持公司「不重大」判斷的基礎,是否仍足以反映目前的訴訟風險?
從現有公開資料來看,可以從三方面觀察。
一、三項專利爭議仍未完全解決
這宗訴訟始於2022年3月。Artec Europe在美國紐約東區聯邦地區法院向創想三維及深圳積木易搭科技(Jimuyida)提出專利侵權訴訟,指控CR-Scan 01及CR-Scan Lizard等產品侵犯其三項美國專利,下稱「656專利」、「129專利」及「357專利」,均涉及3D掃描相關技術。
案件在今年4月迎來重要節點。被告要求法院在正式審訊前透過簡易判決(summary judgment)處理多項爭議。法院最終只部分接納申請:就357專利,被告取得「字面非侵權」(literal non-infringement)的簡易判決;但其餘相關申索並未因此全部結束。
關鍵在於,專利侵權除了字面侵權外,亦可涉及等同原則(Doctrine of Equivalents,DOE)。法院4月的判詞列明,其後審訊涉及Artec與656及129專利相關的申索,以及在Artec提出DOE侵權主張的範圍內涉及357專利的申索。
7月23日,案件再有重要發展。法院排除了被告方損害賠償專家Adam Falconer的證供,同時拒絕被告要求排除Artec損害賠償專家Christopher DeBaere證供的申請。換言之,DeBaere的專家意見仍可提出,而Falconer的專家證供則被排除。
簡而言之, 7月的裁決則改變了雙方在損害賠償專家證據方面的位置。
二、2023至2025年的銷售數字,是否足以反映涉案產品的商業歷史?
創想三維在評估訴訟的潛在影響時,其中一項重要量化依據,是涉案產品的銷售規模。公開上市文件顯示,CR-Scan 01及CR-Scan Lizard於2023年的收入約為人民幣1,250萬元,2024年降至約130萬元,2025年進一步降至51,693元,分別約佔公司同期總收入0.7%、0.1%及接近零。
不過,公司作出重大性判斷的理由並不只有銷售額。上市文件顯示,董事在諮詢案件的defence lawyer並考慮其意見後,亦考慮到涉案產品並非主要產品、相關技術並非公司的核心知識產權、產品已停售並終止與相關供應商合作,以及供應商在特定條件下提供彌償等因素。因此,這些因素亦應一併考慮。不過,銷售數據本身仍帶出一個疑問:2023年至2025年是否足以代表兩款涉案產品較完整的商業歷史?
公開產品資料顯示,創想三維於2023年推出CR-Scan Ferret,並在官方產品介紹中將其形容為CR-Scan Lizard的後續改良產品。換言之,公司目前披露的銷售期,與Lizard後續產品推出的時間有所重疊。
雖然這並不能證明2023年至2025年的數字低估了訴訟風險,但令人有理由追問:當後續型號已經推出,早期產品其後逐年下降的銷售額,是否足以反映它們在更早商業階段的市場規模?
Lizard在2022年的Kickstarter紀錄亦提供了一些背景資料。根據Artec於2022年3月提交法院的起訴文件,其指當時CR-Scan Lizard的Kickstarter眾籌活動已從逾9,400名眾籌參與者取得超過400萬美元的眾籌金額。需要指出的是,這是Artec在起訴文件中提出的陳述,並非法院對相關金額作出的事實認定。
其後Kickstarter曾安排向眾籌參與者退款,而同期公開報道及眾籌支持者紀錄顯示,創想三維曾向獲退款而仍希望取得Lizard的支持者提出透過PledgeBox重新付款的安排。
這項公開紀錄至少反映,在目前披露的2023年至2025年數據之前,Lizard曾在眾籌階段錄得相當規模的市場需求。因此,如果涉案產品銷售規模是重大性判斷的重要依據,較早期的實際銷售情況是否亦有助投資者更完整理解其商業重要性?
三、產品銷售額並不等於最終訴訟風險
案件涉及創想三維及Jimuyida兩名被告,而7月23日的專家證據裁決亦反映,損害賠償並非單純按照創想三維披露的涉案產品銷售額計算。法院在處理雙方專家意見時,涉及合理許可費及相關專利技術價值等問題。因此,單憑2023年至2025年涉案產品收入較低,或並不足以反映整宗訴訟可能涉及的賠償規模。
目前法院尚未釐定最終賠償金額,最終金額可能低於、亦可能遠高於創想三維目前披露的涉案產品銷售額。因此,現階段不應將有關銷售額視為潛在賠償的上限。
「不重大」判斷面臨挑戰
綜合上述三點,4月的簡易判決雖令創想三維在357專利字面侵權問題上取得有利裁決,但其他相關專利爭議並未全部結束;7月的專家證據裁決,亦令案件形勢出現新的變化。另一方面,創想三維披露的2023年至2025年涉案產品收入確實很低,但公開的產品時間線及2022年Kickstarter紀錄亦令人有理由追問,現有銷售數據是否足以反映涉案產品較完整的商業歷史。
當然,上述因素並不能推論創想三維最終會敗訴,也不能證明案件必然對公司構成重大財務影響。創想三維在6月的澄清公告亦重申,考慮涉案產品有限的銷售規模及訴訟法律顧問的評估後,公司預期案件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。
然而,在7月23日法院作出新的專家證據裁決後,一個值得投資者關注的問題是:公司有否因應案件的最新發展重新檢視原有的重大性評估?如果結論維持不變,支持這項判斷的基礎是否仍然成立?
